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很多企业为扩大销售,常采用支付佣金的方式。然而不少企业对佣金的处理,理解得不够准确、全面,给企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销售佣金是指企业在销售业务发生时支付给中间人从事中介服务的报酬,中间人必须是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但不包括本企业的职工。
这个月我们昆山海代理记账业务在处理客户账务时,发现有一家客户的银行账单上划给一个人账户,备注写的是“销售佣金”,且客户没有任何相关发票拿来入账,针对这一问题,代理记账人员给这位客户打了一通电话,与客户共同学习了与销售佣金相关的财务知识,客户也及时要求对方开具了佣金费发票。
1、符合以下条件的销售佣金应计入销售费用(或营业费用):
(1)有合法真实凭证;
(2)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
2、佣金的规定只是对外部的有资格进行中介服务的公司以及个人才适用佣金,需要提供合法依据,就是要中介公司的发票或者个人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才可以作为佣金入帐抵扣。
3、企业支付给本企业雇员的佣金,属于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企业支付给个人(非本企业雇员)的佣金,属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企业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指定支付佣金的财务会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具体办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企业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应纳税款由取得佣金的个人缴纳,企业应承担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至3倍的罚款。
4、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5、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6、企业支付的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应如实入账。